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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完成实缴后要马上公示吗?
上周,有网友
通过公众号留言咨询
注册资本完成实缴后要马上公示吗?
只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进行公示即可。
以下信息自形成之日起
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海南省的企业还需要公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
不同的企业信息
公示时间的要求也不同
比如公司解散。如果公司解散原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5类情形的,应当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予以公示。
不公示会有哪些后果?
其实,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公示信息既简单又方便
并且
信息公示是展示企业
诚信度、稳定性和实力的机会
毕竟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
往往优先考虑
信誉佳、实力强的企业
有时候
未公示企业信息
有可能影响经营交易活动
比如:股权转让
最后
未按要求公示信息
要承担法律后果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市场主体为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ND
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