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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罚款3300余万!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被处10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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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3300余万!

四川一食品公司篡改生产日期被处10倍罚款

一年前生产的牛油

外包装重新拆封

摇身一变成了今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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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获一起

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案件

对当事人做出

没收涉案牛油441.92吨

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

罚款金额达到33144000元

详情

2021年9月13日,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在新津某冷链物流园仓库,5名工人正在将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20日的牛油纸质外包装进行拆封重新贴上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的标签。

经调查,四川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租用该冷链物流园仓库用于储存牛油。涉案牛油共计441.92吨自入库之日起至案发之日止一直储存于该仓库,尚未出库。

执法人员随即对涉案牛油进行了现场扣押,对现场正在作业工人、当事人、仓库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对涉案牛油进行了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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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

该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上述行为

属于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

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查处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查封牛油441.92吨

并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

即33144000元!


来源:四川消委、资阳消费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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