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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22日—28日举行。为充分展示百年党史中市场监管科技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及创新成果,深入普及市场监管科技知识,推动市场监管科技成果和科普活动惠及于民,总局将同期开展2021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周主要内容 


  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主题为“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请各单位结合主题,充分发挥自身特色,紧密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突出党对市场监管科技工作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重点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科技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果,使市场监管科技工作者坚定“沿着党的指引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 


  (二)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生动讲述市场监管科技工作者创新故事,激发广大市场监管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重点面对青少年开展特色科普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开展广大青少年感兴趣的丰富多彩的市场监管科技实践活动,充分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加深青少年对市场监管科技知识了解。 


  (四)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科技为民服务活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密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社会关注热点,面向基层群众开展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大力推动总局科普基地、系统内技术机构、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科技周总体安排 


  2021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分为两个层面,总局牵头举办系统重点活动,各单位同步组织开展本单位特色科普活动。 


  (一)总局重点活动 


  1. 组织推介2020年市场监管优秀科普作品。2021年科技周期间,总局将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优秀科普作品征集及推介工作。对于遴选出的优秀科普作品,一方面按要求组织向科技部进行推荐参选,一方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推广。 


  2. 组织启动市场监管系列科普读本编写及科普微视频创作。紧密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各个领域及公众关注热点,深入挖掘系统科普资源,组织总局科普基地开展市场监管系列科普读本编写及科普微视频创作。各科普基地可结合自身特色和工作领域,参照附件2表格形式进行申报,总局将统筹安排并组织有序推进。 


  3. 组织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重大活动。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广泛动员并积极组织系统内科技人员参与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等各项重大科普活动。 


  (二)系统特色活动 


  前期,系统内各单位充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共研究制定2021年市场监管科技周重点科普活动500余项。总局将于科技周期间通过“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www.scjgkp.com)将有关活动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以便公众了解相关活动情况并积极参与,共同营造热烈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部署。请各单位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系统内科技人员积极性,针对社会需求,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立足实际,注意节俭,使得各项科普活动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加强安全保障。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树立科技保密意识,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好科技周各项活动。 


  (三)做好总结反馈。各单位要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周的传播效果,“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在科技周期间将及时发布科技周动态资讯,请各单位密切关注并积极提供信息。科技周活动后请各单位做好活动总结,于6月15日前将文字总结及影像资料(电子版)报送至总局科技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88652632、88652613


  电子邮箱:kcszhc@samr.gov.cn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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