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海口市青年路7号滨江花园2栋405室
电话:0898-65384931
网址:www.hifsa.cn
邮箱:1013831649@qq.com
关于征集《诺丽酵素原液》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关于征集《诺丽酵素原液》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资格已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批准,协会已取得团体标准资格(团体标准代码: HIFSA)。为了加强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标准引领海南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为了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诺丽酵素原液》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诺丽产业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
(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技术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职责
(一)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三)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其行业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四)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六)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和截止时间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12家以内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本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征集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15日18:00分。
四、参与原则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 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上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请按照附件要求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1年06月15日18:00分前以电子邮件、快递、微信等方式,报送至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秘书处。
六、经费管理
团体标准制订过程中的经费由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经费来源应由各起草单位共同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阳(13034975678)
电 话:0898- 65384931
邮 箱:1013831649@qq.com
地 址:海口市青年路103号滨江花园2栋405室
附 件: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推荐起草 人姓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专业技术 职称 | 职 务 | 手 机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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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起草人个介绍: | ||||||
贵单位参加标准起草人能否按时参加标准各项起草会议:是( )否( ) 贵单位是否能够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技术的支持:是( )否( ) | ||||||
参加编制团体标准名称 | 《诺丽酵素原液》 | |||||
单位意见:
我单位同意作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并委派专人参与标准起草工作,对标准编制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并承担工作所需相关费用。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